市医保服务中心溪湖分中心圆满完成城乡居民(村)缴费工作
市医保服务中心溪湖分中心,接到上级《本溪市税务局 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核定及征缴工作的通知》本税发〔2020〕51号文件后,分中心立即组织全体职工认真研读,充分理解文件精神 ,为做好核定准备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并积极与税务、区医保局、乡镇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同时为各村负责征缴人员组织了征缴核定培训会,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了数据上报时间等相关事宜。为保证参保人在2021年待遇不受影响,工作人员放弃中午午休时间,加班加点做参保、核定、到账等工作,经过分中心全体员工去年12月份整月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溪湖区城乡居民(村)的核定征缴工作,确保了参保居民在2021年能够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