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急诊住院报销须知
一、异地急诊住院认定范畴:
①参保人离开本市,在域外因突发疾病需要就近就医住院的,属于异地急诊住院认定范畴;
②参保人已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在离开备案居住地,突发疾病就近就医住院的,属于异地急诊住院认定范畴;
二、不属于异地急诊住院认定范畴:
在市域内或备案居住地发生疾病,未经转诊自行前往异地就医住院的,不属于异地急诊住院认定范畴,按临时外出住院政策报销。
三、异地急诊住院报销流程:
符合异地急诊住院认定范畴的参保人员,需提供相关认定病历材料,由市医保服务中心聘请医疗专家定期进行鉴定,凡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按急诊住院政策予以报销。不符合标准的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报销。
四、异地急诊住院报销时限:
急诊专家认定时间为每月25日(无特殊情况),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报销周期约为30天。异地急诊住院报销从提交材料到认定结论直至报销结算大约需要两个月。